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

今日的推特~Today's twitter....

情感對象=>約會對象=>?男朋友=>?另一半=>心靈伴侶??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要區分呀??


這樣算不算不好?
這樣子算正常嗎,
為什麼就不自覺的會自動歸類了??
這樣太果斷了嗎???

我有點不想理清楚,
但這樣別人會被我搞迷糊.........
@@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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